2022年山东临沂沂水县青年人才引进138人,看看你能报名吗?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9:00—10月14日16:00。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引进范围
未在山东省内就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生以及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为1981年10月8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应为1991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四)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0月8日前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6.山东省内缴纳过社会保险、有注册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记录信息的;
7.引进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1.引进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因放弃选岗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计划空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国有企业引进人员按照临沂市和沂水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工作一年以上按规定享受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连续3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
4.聘用人员在沂水县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