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考试政策  >> 各市   
各市
2013年淄博市关于录用陈学长等123人为公安(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通知
http://www.sdgwy.org       2013-09-02      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有关区县委组织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

  根据《2013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2013年淄博市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陈学长等123人经考试、体能测评、考察和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报经省公安厅审核同意,准予录用为公安(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试用期自2013年9月10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其他未尽事宜,按淄人社发〔2013〕88号有关要求办理。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9日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