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了,择校费的话题又热了起来。在记者走基层采访中,北京的一位家长平淡地告诉记者:把8万元赞助费交出去,儿子挤进了海淀区的一所知名小学。择校费少的6万元,最高达25万元(9月5日《光明日报》)。
择校费,其实并非北京才有。面对一些地方涨势迅猛的择校费,不禁让人想起已故的北京市政协教科文卫体特邀委员王晋堂生前谈及“三限政策”,“慢慢地,把‘违法’的事情‘合法化’了——尽管是‘有限’合法化。其后果是高中收、小升初收、入小学也收,甚至入公办幼儿园也照收不误”。择校费的进展正是如此,上演着这样一幅演进图。
在这个时候,呼吁取消择校费,已经尝到甜头的教育部门肯定不会愿意。但有一个问题教育部门必须回答,择校费到底用到哪里去了?
自有择校费以来,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一个教育部门主动公开收支情况。如果说收择校费不该的话,那么择校费收支情况不公开更不该。到底收了多少钱,到底用到哪里去了,是被教育主管部门拿去了,还是留在了学校?是被用到正当途径了,还是被当作小金库私花掉了?更令人奇怪的是,这么一大笔钱到底是如何入账,是如何通过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管的?在一切不公开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朝着最坏处想象。收择校费,错;让择校费成为“糊涂账”,错上加错。教育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公开这几年择校费收支情况,还公众一个明白。
择校费的存在是因为教育资源的不公平,而这种教育资源不公平,是由于资源配置造成的。实现教育公平是政府的目标,也是我们所有人的向往。现在既然有这么一大笔资金存在,这笔资金因为教育不公平而来,那这笔资金也就应该用来解决教育不公平。换言之,名校收取的择校费,不应该留在名校使用,甚至不应该留给主管部门开销,而是应该当作“扶贫款”,用来专项扶持那些相对弱势的学校,以此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均衡。以北京少则6万高则25万计算,一年收取的择校费是惊人的,如果这笔资金用来扶持弱势学校,那会改善多少学校条件,惠及多少普通学生?
把择校费当作“扶贫款”,实是不得已而为之,这毕竟还赋予了择校费一定正当性。迫切希望相关方面尽快公布择校费的收支情况,不能让择校费年年都成为一笔“糊涂账”。在公布的基础上,要保证择校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至少让择校费在推进教育公平上还能发挥一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