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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淄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http://www.sdgwy.org       2012-06-04      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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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市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0名,全部安排到高青县任职。


  二、选聘条件


  报考我市的考生,除“985”和“211”高校毕业生外,须是淄博生源或具有淄博常住户口以及淄博市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其他条件需符合《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中的规定。


  咨询电话:0533—2116789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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