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以现代商务、食品科技和现代制造业教育为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北靠大海。学院校园占地1418亩,校舍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设有会计系、经济管理系、食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与艺术设计系、商务外语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和思政理论课教学部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44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学院已有4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双优”高校、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为全国粮食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中国职教学会商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2016年通过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验收,并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其中,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7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10月1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cb.shandong.gov.cn/)和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bi.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1日-10月23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网站http://124.128.64.179:8081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报信息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报名栏目中未能涵盖招聘职位相应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应在“个人简历”栏中如实填写。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在整个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报名初审
学院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可以更改报考职位,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职位。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告知。
4.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5.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模板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为准)。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10月11日,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现阶段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要求研究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处)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组织。
1.笔试
初级岗位笔试根据招聘岗位不同分为综合、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
2.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博士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将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截至面试之日前第2天的17时,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博士岗位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面试人员根据试题进行回答;试讲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试讲内容为指定课程。面试总分为10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博士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山东省、烟台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5-6925018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31-86988250,15169180245
七、其他
(1)招聘过程中,所有通知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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