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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公务员考试
2024年聊城临清市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3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4-10-21      来源:临清市人民政府
【字体: 】              
  2024年临清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3名,定岗到城市社区或小区(网格),专职从事城市社区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有临清市户籍,认定时间截止2024年10月28日;
 
  (三)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社区服务工作需要。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志愿从事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之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为准;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八)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的,分别加1分、2分、3分(不重复加分),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6.在职人员未经所在单位或组织审核同意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初审和缴费
 
  1、招聘公告发布
 
  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qing.gov.cn)及“临清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 9:00—10月31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按要求
 
  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为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为带二维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佩戴首饰,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规格:分辨率120像素(宽)×160像素(高),文件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00—11月01日12:00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报名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成功点击“提交”确定后,请截图保存二维码,随时查看【审核结果】。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00—11月01日16:00
 
  查看结果审核通过后,点击支付考务费,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
 
  5、报考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自行下载打印《2024年临清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笔试
 
  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将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临清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公共管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会工作实务等相关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报名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存在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情况的,一并纳入资格审查范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临清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
 
  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应提供与岗位要求及个人报考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为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为带二维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提供);
 
  5、《2024年临清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6、《笔试准考证》;
 
  7、《诚信承诺书》;
 
  8、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按照以上顺序提供复印件。打印复印请用A4纸。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参照面试资格审查入围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围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协调、专业知识、举止仪表、个性特征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能力进行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取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加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入围人选(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临清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标准执行,重点考察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以及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临清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录的社区工作者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不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根据相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照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统筹分配。
 
  三、管理及待遇
 
  (一)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新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发放工资,按时缴纳保险,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服务期限内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根据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确立社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岗十八级的薪酬等级序列。
 
  (三)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薪酬待遇起始标准按照我市街道事业编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管理类)平均应发工资的0.8倍确定。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年限正常晋升工资等级。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注意事项
 
  (一)凡是有以下情形,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对工作不满意、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存在《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18〕108号)和临清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社区工作者的退出机制情形的,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二)应聘者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五)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关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临清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有效,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本公告所规定日期(之前、之后)均含当日。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635-2430965
 
  监督电话:0635-2322132
 
  工作日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
 
  附件:
 
 
 
 
  中共临清市委组织部
 
  中共临清市委社会工作部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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