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7年,是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主要围绕全省水利建设和管理开展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前沿性的研究和技术成果推广、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为山东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水利厅网站(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kysd.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满足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整体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为主题的电子邮件至邮箱sdskyzgb@qq.com。报名人员须于面试前三天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0531-86974349、0531-86974039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2)海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5)个人简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岗位情况和核减招聘人数情况通过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同步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计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和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性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它福利与水科院职工同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东、王鹏、李浩
联系电话:0531-86974349、0531-86974039
电子邮箱:sdskyzgb@qq.com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25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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