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山东省唯一一所女子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
学校建有市中玉函校区、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总占地面积71.60万平方米。现设有15个教学院(部),33个普通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建有本科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个、省级本科精品课程17门,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4项,承担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计划项目1项、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1项。荣获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建有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1个。
“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6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级课题1项,国家艺术基金课题2项,国家级子课题和合作课题8项,省部级课题314项,获省部级科研奖74项;出版学术著作115部、教材81部,获批国家专利210项。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人,具体岗位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
5.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2日以后出生);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及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sdw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应聘者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2)、《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sdwuzp@163.com。电子邮件的主题(名称)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专业名称”(如:教师1+王华+博士+日语语言文学)。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2)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材料:①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③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⑤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⑥《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学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通过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sdwu.edu.cn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也可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专业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
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
面试总分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sdwu.edu.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人事处牵头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和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进行复检的,另择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来校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按学校相关政策给予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 郑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26032
电子邮箱:sdwuzp@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女子学院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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