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是全省唯一一家省级公立三级康复医院,集康复、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围子山路3126号,医院占地面积158亩,建筑面积40000㎡。主要承担全省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市县及社区康复业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康复宣传、康复科研等多领域康复工作。单位于2018年1月,取得了山东省康复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8年4月对外提供医疗康复服务。
医院现有综合康复区、儿童康复区、住院、门诊四大功能区,设有内科、外科、儿童康复科、神经康复科、骨关节康复科、妇科、重症医学科、手术中心、消毒供应室、健康管理中心、检验科、基因筛查实验室、超声科、放射科、高压氧医学科、药剂科、水疗中心、康复治疗部(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言语吞咽疗法、物理因子疗法、康复评定、悬吊、针灸推拿等)、工程康复部、教育康复部、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部、心理康复部等科室。拥有全身CT、移动DR、数字胃肠机、彩色超声多普勒成像仪、磁控巡航胶囊内镜系统、自动生化分析仪、模拟仿真测试评价系统、多关节等速力量测试及训练系统、三维步态运动解析系统、步态训练与评估系统A3-M(康复机器人)等大型医疗设备,总投资近6亿,开设床位304张。
单位目前可以为孤独症、脑瘫、智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同时可以为脑卒中、脑外伤、脑肿瘤术后、帕金森病、多发性硬化、老年性痴呆、脊髓损伤、脑炎/脊髓炎后遗症、脊髓空洞症、格林-巴利综合征、周围性面瘫、周围神经损伤等各类成年患者提供优质康复服务。医院还针对各类骨折后、关节置换术前后、肌肉/腱、周围神经、半月板损伤或术后、颈椎病、肩周炎、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椎管狭窄症、骨性关节病、腕管综合征、肘管综合征、截肢后的康复治疗,适配假肢、矫形器前后、肌筋膜炎、腰椎小关节病、网球肘、狭窄性腱鞘炎、跟腱炎等病症引起的功能性障碍开展相关系统性康复治疗服务。各专业科室发挥各自技术优势,为各类残疾儿童和成年病人进行系统的康复治疗及训练,使患者身心功能得到科学有效的补偿、改善、重建以及最大限度地恢复,减少和防止残疾的发生,增强他们回归家庭、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合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6月3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6月3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9年6月3日。
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9年6月3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9:00-2019年6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6月3日11:00-2019年6月8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6月3日11:00-2019年6月8日16:00
单位将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单位将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6月20日9:00—6月22日9:3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相关材料: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高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准考证(应聘高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需提供)、《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在参加面试时使用。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有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易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护理四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人员需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公布。
2.面试
(1)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6月3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④“其它条件要求”中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⑤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⑥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须提供残疾人证;
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专业测试、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和采取简易化程序直接面试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8121050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围子山路3126号
邮编:25010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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