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教育局面向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选拔音乐教研员简章
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选拔教研室中小学音乐教研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师德优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规办班、体罚学生现象;未受过任何处分。
2.热爱教育。具有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3.工作要求。态度严谨,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学习能力、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专业要求。现任音乐学科教学(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现任教或任职前任教音乐学科)且5年以上。具有现任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或获得过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含青年教师赛课、基本功比赛)评选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且近5年来辅导学生获得过县及以上比赛一等奖。
5.学历及年龄。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2016年3月14日下午5点前,到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报名。
2.提供材料。《五莲县教育局面向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选拔音乐教研员报名登记表》;一寸正面免冠同版照片3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中规定位置;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校提供的无违纪、违规及现任教学科的证明。
(二)考核
对才艺、评课、答辩及业绩进行综合考核。
1.才艺。包括声乐、钢琴、自选(舞蹈或第二乐器)三个项目(声乐不伴奏、舞蹈自备伴奏带、自选项目自备器材)。声乐和钢琴各不超过6分钟,自选不超过10分钟,总分100分(按照声乐30%、钢琴30%、自选40%的比例计算)。才艺展示成绩前6名的人员参加后续考试;报名不足6人的,淘汰最后一名后参加后续考试。
2.评课。观看课堂实录后现场评课,评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总分为100分。
3.答辩。评委设定情景问题考生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总分100分。
4.业绩。⑴年度考核5分。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每次优秀记1分、合格记0.5分,其他不计分。⑵业务能力5分。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至今,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分。其中现任省教学能手1.5分,市学科带头人或能手1分,市新秀、县学科带头人或能手0.5分;教研部门组织的音乐课堂赛课(含基本功比赛)省一等奖2分,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1.5分,市二等奖或县一等奖1分;在正式刊物发表的音乐论文(不含增刊)国家、省、市分别为1.5分、1分、0.5分。
5.计分。总分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才艺展示、评课、答辩、业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5%、25%、20%、10%(保留两位小数)。
(三)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前3名进入考察范围。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将不再进行考试直接进行组织考察。
2.县教育局组成考察小组,考察入围人员的群众公信度、工作实绩以及选拔岗位的胜任程度等,群众公信度达不到85%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研究
考察小组向局长办公会汇报考察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五莲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根据编制情况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拔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0633-5817055。
附件:五莲县教育局面向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选拔音乐教研员报名登记表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