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农业大学是一所农科特色鲜明,农、工、理、经、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坐落于环境优美、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滨海旅游胜地──青岛,校园占地3000余亩,学校拥有动漫产业核心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两个国家级研发推广平台,8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4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5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2个研究所。设有22个教学院(部),举办77个本科专业,拥有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农业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5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及学校校园网网站(http://www.qa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的方式将报名表发至人事处邮箱(qdrscsz@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xx岗位+xx专业+姓名。
报名材料一经学校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毕业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就业生推荐表,须在2015年10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应聘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来校面试时,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以供查证。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时间;报名结束后第2个工作日
地点:主楼三楼会议室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
时间:笔试结束后第2个工作日起至第7个工作日
地点:各学院会议室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均为我校编制内正式人员,除享受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供所聘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凡符合《青岛农业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政策落实相应人才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老师 马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86080874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青岛农业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66109
E-mail:qdrscsz@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青岛农业大学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