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临沂郯城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招聘部分话务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郯城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话务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气质良好,普通话标准,知识面较广,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无口吃,无重听;
4、不限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予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郯城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话务员岗位;招聘人数为8人(男4人,女4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7日(每天8:3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郯城县大学生创业园三楼309室(县东城新区天元商务中心东附楼)。
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套,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共100元。
报名者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15年5月8日下午2:00-5:30持身份证到郯城县郯城县大学生创业园三楼309室领取。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核政审、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考核政审范围人员。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采取代理的方式进行,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和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每次合同期为两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人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及本人申请辞聘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月工资1700元,并按照有关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本简章由县统计局、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21325、15762922986
郯城县统计局 郯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