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简章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广大青年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建设,进一步充实村级后备力量,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济南市济阳区计划公开选聘一批“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或原籍应在报考岗位所在镇(街道)。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优先。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报考时须征得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
2.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7.在读高校学生、现役军人、现任村“两委”成员以及存在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计划为50人,具体选聘计划详见《济阳区“乡村振兴工作专员”选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济南市济阳区禧福凤凰城A2-505(区农业农村局西邻)。
3.有关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②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④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如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还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在职人员须提交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⑥具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的,提供服务基层相关证明。
⑦中共党员考生,需所在党支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对审查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次日补充完善并再次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接受全过程监督。
(一)笔试
1.时间:2019年12月29日,上午9:30—11:00。
考生持身份证原件于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济阳区禧福凤凰城A2-505(区农业农村局西邻)领取笔试准考证。
2.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3.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含党的十九大精神、乡村振兴战略、时事政治和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
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各选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人选名单等有关内容,在网上进行公布。
(二)面试
1.考生持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1月3日上午8:30—11:30,到济阳区禧福凤凰城A2-505(区农业农村局西邻)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时间及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
3.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中共党员优先;若均为中共党员或均为非中共党员,则按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优先。若优先条件一致,则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范围人选(在体检阶段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的,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应在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为“村级组织特聘岗”,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公示结束后,由济南信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2年;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只组织一次递补,对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或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签订劳动合同后,由镇(街道)安排任职村,按照“村用镇管”的方式进行考核管理,日常表现不尽职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采取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的方式,试用期内月实发工资为2700元;正式聘用后,月实发工资2700元,另加绩效考核工资600元(绩效考核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半年一次发放),缴纳“五险”。
八、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由济南信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有关事宜在济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yang.gov.cn/)、济阳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电话畅通。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58011766 18560199203 13793180565
联 系 人:冯老师
附件1.济阳区“乡村振兴工作专员”选聘计划表
附件2.“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济南市济阳区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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