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协勤人员简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协勤人员10人(男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庄。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被其他单位开除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协勤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双眼裸视均在4.8以上;身高1.7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或不高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的标准体重。
3、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到30周岁之间,文秘、计算机、公安类专业优先。
二、聘期和待遇
1、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后前两个月为实习期,发基本工资150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等五项保险,发放必要的执勤服装;实习期满后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
2、招聘程序
(1)报名
由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5年9月9日—14日
报名地点:利津县欧式商业街(津一路)南首路东侧
(2)笔试
考试科目为时事政治、语文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综合试卷,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聘用人员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只确定面试人员,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津苑社区二楼会议室
(3)体能测试
时 间:2015年9月15日下午2:30—3:30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5年9月16日上午8:00开始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津苑社区二楼会议室
(5)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10名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2015年 9月17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县中心医院
(6)政审
时 间:2015年9月18—21日
(7)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签订实习聘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政审、培训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5622262 5183660
利津县政和劳务派遣公司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