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港经济开发区城区建设和社会稳定管理等工作需要,为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热爱城区建设和社会稳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城区建设和社会稳定管理知识,自愿从事协警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4、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
5、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坪上、壮岗、团林、朱芦四个派出所现有协警统一参加本次招考,择优录用。
二、职责要求
协助民警担负日常巡逻、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疏导交通、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三、招聘数量
拟招聘30名协警,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招聘协警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现场目测、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政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3日—10月15日
报名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
联 系 人:郭 浩
联系电话:0539 -7667759
(二)现场目测与资格审查
现场目测、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下载《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协警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份,一寸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报考的,提供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考务费每人40元。
(三)其他
为确保协警队伍专业素质,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具体如下:退伍军人(武警退伍军人加8分、其他退伍军人加6分),警校毕业生(中专加4分、大专加5分、本科加6分)。
五、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由区人社局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命题,主要测试考生法律常识以及公安专业基本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统一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资格。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或放弃体能素质测评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素质测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公安机关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招警考试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公布。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政审合格的,由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管理培训等,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由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优先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的人员月基本工资1200元,每月按照出勤情况发放出勤补助以及生活补贴,按企业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九、注意事项
(一)体能素质测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对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