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选调生考录工作的通知》(鲁组发〔2011〕92号)精神,结合公安系统实际,现就山东省2012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选调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201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选调专业
重点选调法学中的法学类、公安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学中的电气信息类。
三、报名程序
公安系统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2012年1月3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生须持《山东省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公安系统)》(见附件1)及相关资料(见附件4),到济南丽山大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及乘车路线见附件5)。现场资格审查包括是否符合选调条件、是否符合报考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等。
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领取现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并于2012年1月6日至10日期间登录山东选调生网(www.sdxd.gov.cn),填报个人信息。未按期填报个人信息者,视为放弃。
3、山东省公安厅将于2012年1月6日至12日对报考公安系统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办进行跟踪复核,并于1月13日在山东选调生网公布复核结果。
4、资格复核合格人员须于2012年1月13日至15日期间登录山东选调生网(www.sdxd.gov.cn),进行网上确认,并支付报名考务费80元/人。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于2012年2月27日至3月2日登录山东选调生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志愿,改报其他志愿的取消2012年选调生报名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可于2012年1月6日至10日期间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改报其他志愿。
咨询电话:0531—85123186
附件:
1、《山东省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公安系统)》
山东省公安厅选调办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