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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翻译人员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3-04-02      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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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翻译人员简章


  为适应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发展对高水平翻译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青岛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翻译人员8人(详见附件1《青岛开发区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翻译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计划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集中报名时间从4月9日0时起至4月10日12时截止,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青岛开发区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翻译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需附电子照片)及《面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将《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在4月10日12时前发至qkrsj2013@126.com(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登记表-招聘岗位名称:如德语翻译,姓名: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区人事局对《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通过初审的考生于4月12日上午8:30-12:00带二代身份证到青岛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青岛开发区北江支路58号)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从4月13日开始,具体时间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根据面试成绩,拟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于4月15日下午2:00-5:30到青岛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笔试。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面试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书写姓名)。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3、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中有国外工作经历的须由国外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但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领取准考证或办理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备案,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根据岗位的需求及特点,采取面试前置、统一笔试的方法进行。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全程要求考生运用外语答题,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外语实际运用水平。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qda.gov.cn)及青岛开发区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qkrsrc.gov.cn)公布。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拟进入笔试人员。

  (二)统一笔试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根据市统一要求,须在4月15日9:00-17日16:00登陆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笔试报名,参加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A类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网上报名、缴费、参加笔试等有关事宜,考生可于4月2日后登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qda.gov.cn)查看《青岛开发区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成绩核算

  按面试、笔试成绩分别占70%和3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青办发〔2010〕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本简章解释权属青岛开发区人事局,其他未尽事宜由青岛开发区人事局负责解答。

  监督电话:0532—86988585

  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88557



  附件3:面试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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