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11-03-17 来源:山东公务员资料网
根据我区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按照省、市、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0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8日 以后出生);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6、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2009、2010年毕业的择业期内未就业和2011年应届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2)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定向和委培的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 聘岗位及有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表》。音乐类、体育类、美术类毕业生不可报名应聘岗位代码为 0101-1002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类别目录见附件2:《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3月18日-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①本地考生报名地点:临淄区教育局政工科;②外地考生报名地点:为方便外地考生报名,特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师范类毕业生招聘会上设报名点,具体如下:曲阜师范大学(3月18日)、鲁东大学(3月20日)、山东师范大学(3月22日)、聊城大学(3月26日)。请考生按照报名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报 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①研究生:须提交身份证、本科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 1寸彩色照片3张;②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毕业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 1寸彩色照片3张;③2009年、2010年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填写《临淄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签订《临淄区 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考生提交的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报名通过后在报名地点现场缴费。
享 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免缴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应携带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贫困)证明及特困(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报名当天到报名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 续。
4、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后,考生于2011年3月31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5、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作相应调整。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临淄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并在3年内报考的,符合国家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 核合格并在3年内报考的,符合国家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予以加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6分。审核确认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要出具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报名通过后在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材料,经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4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专业知识按招聘岗位(专业)分学科命题,考试内容为相关的专业知识。
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只参加笔试,B类岗位除笔试外另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类别详见附件1:《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表》。
笔 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的比例计算。A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 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 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说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说课,说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教学、把握教材、驾驭课堂、板书设计、语言表达等基本的教学素养和能力。说课使用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教材。
说课结束后,A类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占50%、说课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说课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的笔试各科目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在临淄区教育局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根 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专业)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并将结果在临淄区教育局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如报考同一岗位(专业)中出现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说课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说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 专业知识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应回避及报名资格复审等全面情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淄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拟聘用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和计划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单位。原则上研究生段招聘人员聘用到高中段学校或区属初中学校任教,本科段招聘人员聘用到职业学校、城区小学和农村中小学任教。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宜
1、公示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到临淄区教育局政工科报到,对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为做好 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成立由区纪检监察、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政工科。
咨询电话:0533-7182220 监督电话:0533-7220357 查询网站:临淄教育信息网 http://www.linziedu.net/
3、招聘工作由临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临淄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8日 以后出生);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6、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2009、2010年毕业的择业期内未就业和2011年应届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2)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定向和委培的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 聘岗位及有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表》。音乐类、体育类、美术类毕业生不可报名应聘岗位代码为 0101-1002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类别目录见附件2:《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3月18日-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①本地考生报名地点:临淄区教育局政工科;②外地考生报名地点:为方便外地考生报名,特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师范类毕业生招聘会上设报名点,具体如下:曲阜师范大学(3月18日)、鲁东大学(3月20日)、山东师范大学(3月22日)、聊城大学(3月26日)。请考生按照报名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报 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①研究生:须提交身份证、本科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 1寸彩色照片3张;②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毕业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 1寸彩色照片3张;③2009年、2010年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填写《临淄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签订《临淄区 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考生提交的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报名通过后在报名地点现场缴费。
享 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免缴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应携带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贫困)证明及特困(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报名当天到报名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 续。
4、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后,考生于2011年3月31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5、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作相应调整。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临淄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并在3年内报考的,符合国家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 核合格并在3年内报考的,符合国家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予以加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6分。审核确认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要出具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报名通过后在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材料,经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4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专业知识按招聘岗位(专业)分学科命题,考试内容为相关的专业知识。
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只参加笔试,B类岗位除笔试外另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类别详见附件1:《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表》。
笔 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的比例计算。A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 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 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说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说课,说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教学、把握教材、驾驭课堂、板书设计、语言表达等基本的教学素养和能力。说课使用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教材。
说课结束后,A类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占50%、说课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说课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的笔试各科目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在临淄区教育局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根 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专业)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并将结果在临淄区教育局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如报考同一岗位(专业)中出现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说课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说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 专业知识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应回避及报名资格复审等全面情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淄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拟聘用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和计划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单位。原则上研究生段招聘人员聘用到高中段学校或区属初中学校任教,本科段招聘人员聘用到职业学校、城区小学和农村中小学任教。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宜
1、公示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到临淄区教育局政工科报到,对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为做好 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成立由区纪检监察、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政工科。
咨询电话:0533-7182220 监督电话:0533-7220357 查询网站:临淄教育信息网 http://www.linziedu.net/
3、招聘工作由临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临淄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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