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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0-12-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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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0名潍坊市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专业


交警外勤职位85名:公安专业40名,法律A专业20名,法律B专业25名。

交警普通管理职位15名:交通工程设施岗位6名,文秘专业2名,新闻专业1名,计算机专业3名,美术专业1名,法医专业1名,财会专业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校毕业生。

(五)报考公安专业的,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不限;报考其他专业的,应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山东省潍坊市常住户口。其中,报考法律B专业的,应为山东省委组织部、潍坊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毕业生(现在潍坊市工作),山东省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现役军人和山东省潍坊市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公安(分)局事业编制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九)聘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分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两次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月6日—8日。

查询时间:2011年1月7日—9日。

具体方法是:

1、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数码照片,照片要求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专业。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根据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于2011年1月7日—9日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1月13日—15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公安专业最终报考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1.5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计划数根据聘用主管机关需要适时另行招聘;其他专业最终报考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其相应核减的聘用计划数,经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
 
 
  调整到其他专业,具体情况网上另行公告。

4、交警外勤职位法律B专业的报名人员,经网上报名、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1年1月7日—9日到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除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一并提供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目测

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目测。进入面试(现场技能测试)范围人员,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张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目测。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以上材料在提交原件的同时,提交1份复印件(原件审验无误后当场退回)。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目测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对资格审查或目测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现场技能测试)资格。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和目测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分数线以上。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现场技能测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由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报考公安专业人员的笔试为综合知识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采取百分制方法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报考其他专业人员的笔试由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组成,按照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占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60%,采取百分制方法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时间:2011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

内容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基础知识三部分。公安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2011年1月16日下午2:00—4:00。主要测试所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可在网上查询。各专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参加面试(现场技能测试)和体能素质测评人员按以下比例确定:

同一专业聘用计划在5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5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专业,取消本次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专业,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现场技能测试)和体能素质测评人员。

进入面试(现场技能测试)和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进入面试(现场技能测试)和体能素质测评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现场技能测试)

报考公共艺术与空间设计专业、美术专业的人员,采取现场技能测试的方法;报考其他专业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采取百分制方法计分,成绩当场评判。

面试(现场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招聘专业面试(现场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数出现空缺,取消该专业本次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现场技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在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现场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加强对面试(现场技能测试)工作的监督,每个面试(现场技能测试)考场,除配备1名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进行监督外,还邀请一定数量的市级“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监督。

面试(现场技能测试)的具体事宜在网上另行公布。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计算报考人员体能素质测评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40分以下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同一专业进入面试(现场技能测试)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均未达标,该专业本次招聘计划取消。

体能素质测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网上公布。


五、体检


对面试(现场技能测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并且体能素质测评达标的人员,在市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政审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如同一专业出现2名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体能素质测评分数高者优先)。如体检合格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全部进入考核政审范围;如体检均不合格,该专业本次招聘计划取消。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政审


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政审。根据招聘职位及专业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对因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体检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对没有符合递补条件的专业,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七、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不少于4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原潍坊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二楼206、207室。

电话:0536-8505792,0536-8505793

附: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及计划

 

中 共 潍 坊 市 委 组 织 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   坊   市   公   安  局

201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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