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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临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遴选工作人员4名 10月15日报名
http://www.sdgwy.org       2012-10-09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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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扩大选拔优秀人才范围,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

  二、遴选计划

  4名(不限专业)。

  三、报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遴选对象的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群团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即2010年10月1日以前录用或登记为公务员、群团机关参照管理人员(使用行政编制);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现任副科及以下职务,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科职务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 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8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曾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法?、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或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jw.linyi.gov.cn)下载并按照要求据实填写《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于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科(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厦455房间)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报考诚信承诺书》、单位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2年10月1日),《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及3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须达到考选计划数的3:1,报名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考选计划。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科(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厦455房间)。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经信工作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经信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文字水平等,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笔试成绩将通过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jw.linyi.gov.cn)公布。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通知将在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jw.linyi.gov.cn)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考选计划等额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出?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则按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考察由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登记材料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5、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拟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7、调动。试用期满后,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对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电话: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科    0539——8727550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二年十月八日



  附件2: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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