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全省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含济南、青岛,下同)2011年继续考试录用部分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招考职位一般设置面向社会招考、定向考录两类职位。面向社会招考职位不限招考对象,定向考录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外,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面向社会招考职位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类、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各市工商局可根据本地监管执法需要从中选择或细化所需专业;定向考录职位所学专业为除理学、工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其他学科专业。上述人员录用后充实到基层工商所,主要从事市场巡查和监管执法工作。
二、招考职位和数量
单位 面向社会招考职位 定向考录职位 咨询电话
淄博市 13 2 0533-3110935
枣庄市 6 0632-3286072
烟台市 62 12 0535-6081034
潍坊市 32 8 0536-8588306
济宁市 22 5 0537-2883833
泰安市 27 3 0538-8502919
威海市 12 2 0631-5237170
日照市 10 0633-8816052
临沂市 32 8 0539-8108209
德州市 46 8 0534-2323698
聊城市 30 4 0635-8439211
滨州市 31 5 0543-3352013
三、其他事项
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录用公务员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工商局配合。报名办法、考试录取办法及其他相关事项见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的《招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