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招考公告  >> 公务员   
公务员
2010年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0-03-23      来源: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0〕8号)精神,现将2010年菏泽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市级机关从基层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4年3月27日至1992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及报名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招考简章将于近日在菏泽人事信息网(www.hzrsj.gov.cn)、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zrsks.gov.cn)公布,请报考者注意登陆查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或在公务员岗位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3月27日-31日。
     查询时间:2010年3月28日-4月1日。
     报名网址: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zrsk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及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用人部门留存报考者的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除需要现场确认的人员外,要于2010年3月28日至4月2日登陆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zrs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按照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网上在线支付业务流程进行(详见“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首页的《建设银行网上支付业务流程和网上缴费常见问题解答》和《菏泽市网上缴费工商银行开办网上在线支付业务流程》)。报考人员缴费后要立即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已经缴费”)。发现缴费不成功的应立即与市考试中心联系。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0年4月20日至24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0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应于3月30日至4月1日,到菏泽市府东街155号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一楼(原市人事局政务大厅)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3月30日至4月1日,到菏泽市府东街155号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一楼(原市人事局政务大厅)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见《菏泽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3月31日18:00前改报我市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25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开始时间为6月4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考官须全部持有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面试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
      每个面试考场按规定配备1名由纪检监察部门选派的考场监督员,并邀请社会监督员,对面试进行监督。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由用人部门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按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选调生考选工作


      市级机关从基层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现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工作(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身体健康。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选调生由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县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于3月26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含报考省直机关选调生职位的人选)。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市直单位的选调生录用职位。其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均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相同。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


      八、其他


      县乡党政机关招考的公务员均为普通管理职位,录用后再由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分配。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均在菏泽人事信息网(www.hzrsj.gov.cn)、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zrsks.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登陆指定网站。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
 
  附件:\2010年菏泽市录用公务员计划及招考职位.xls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