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
泰安市2010年选聘工作补充规定
http://www.sdgwy.org 2010-05-21 来源:
根据《山东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市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70名。其中泰山区30名,岱岳区30名,新泰市30名,肥城市30名,宁阳县16名,东平县30名,泰安高新区2名,泰山景区2名。报名时具体到县(市、区)。
二、选聘条件
选聘条件与《山东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的规定一致,专业不限。
三、参加面试、体检人选比例
以县(市、区)为单位划线,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按选聘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的,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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