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计划:引进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5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40人。
一、报名考试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6:00
考试安排:
A001岗位通过面谈方式确定人选,不设开考比例。
B001-B013岗位通过面试方式确定人选,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以上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3.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在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2024年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见附件2),允许先行参加面试,须在考察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列入拟聘用范围,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人才的使用管理
人才引进后列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暂不确定工作单位,先安排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岗位锻炼一年,锻炼期间其编制放在“急需紧缺人才编制专户”。
锻炼期间,人才的日常管理由所在锻炼单位负责,工资福利、职级职称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手续由市委编办代办。锻炼期间不得在锻炼单位领取报酬。
锻炼期满,经综合考核,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安置到与我市重点产业相关的事业单位(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作为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来源。在肥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受聘人员不得以辞职、报考公务员、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等理由提出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