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公务员考试中,每年都有不少职位是面向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从往年情况来看,有很多考生对省考基层工作经历相关政策不清楚,存在很多误区,导致在报考时错失报考这些职位的机会。下面山东公务员考试网(www.sdgwy.org)盘点了一些常见误区,供大家参考。
误区一: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兼职或社会实践属于基层工作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误二:只有在事业单位或者国企工作才算是基层工作经历。
这是很多考生都会陷入的误区,并且因此断定自己的工作经历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从而认为自己不能报考面向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
山东省考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误区三: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相关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先报一下再说。
报考面向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合格证明材料或不符合相关年限要求,考生无法通过资格复审,自然也无法进入后续的面试。如果考生不能确定是否符合,可在报名期间咨询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