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口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轮)99人,看看有你能报的岗位吗?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此次招聘采取定点招聘、校园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情况设置多处考点,具体的考点、考点招聘计划及考点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将提前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根据公告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
现场报名:未网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
(一)博士研究生岗位
采取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硕士研究生岗位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三)“政企联合引育用计划”岗位
“政企联合引育用计划”岗位还须参加面谈。
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 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10月11日(含)以后出生。
(四) 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和待遇:
(一)“硕博计划”岗位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聘用人员编制统一挂在龙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到相关单位进行重点培养锻炼,为期2年(含试用期)。期满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分配,具体单位另行确定。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企联合引育用计划”岗位
1.龙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聘用人员、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办理挂职或项目合作手续。协议约定工作期限、权利义务、报酬奖励、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内容,也可约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知识产权保护事项。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理顺档案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等缴费手续。
2.聘用人员在企业培养锻炼期限为3年,培养锻炼期满后,聘用人员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与其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选择回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专业特长和全市整体工作需求,调配到市内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仍然列入事业编制。
3.在企业工作期间,对于符合我市青年人才新政“金十条”的聘用人员,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享受“金十条”补贴。
4.聘用人员在企业培养锻炼期间,龙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事业单位有关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对签约的博士研究生按不低于事业单位应发工资50%、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0%的标准发放津贴补贴。
5.考核。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在培养锻炼工作期间业绩突出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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