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公告时事  >> 考试公告   
考试公告
公务员处分有哪些?看《公务员法》如何规定
http://www.sdgwy.org       2017-09-07      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原标题:《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处分是如何规定的?


  公务员的处分


  公务员处分的种类:警告(6月);记过(12月);记大过(18月);降级(24月);撤职(24月);开除。


  处分期不得晋升职务级别,不得涨工资(警告除外)。


  撤职应降低级别待遇,已经退休被撤职的只减待遇。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级别、职务不再受影响,但解除降级、撤职不得恢复原级别职务


  《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