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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告
山东公务员考试中应届生如何界定 考生答疑
http://www.sdgwy.org       2016-03-07      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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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关于应届生的定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 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应届毕业生分两种: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2年或三年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简单的说,就是大学毕业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将本人的档案留在了学校或者放在了人才市场,在你毕业的这两年内,你都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各类公职考试。比如,14年、15年的大学毕业生,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2016年的山东公务员考试。


  但如果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限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则只有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才可以报考。


  【近期考生提问典型问题】“老师,您好,我是2015年毕业生,尚未工作签合同,那么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2016年山东公务员考试吗?”


  【学宝云课堂答疑】如果符合以上应届生的定义,则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具体请以最新考试公告为准!后续如果考生们仍然针对个人实际情况对报考存有疑问,欢迎向山东公务员考试网(www.sdgwy.org)提问,我们也将持续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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