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主旨概括题的时候,为了增加考试难度,往往把例子的篇幅拉的很长,例子的篇幅往往占到整个文章70%以上,整个文段大段篇幅都在论述例子。专家在教学中发现,许多同学往往根据概率学和统计学,凡是出现多次的就是重点,概括文章主旨的时候往往把例子概括了一下。
考生应该牢记,言语不是数学,言语并不遵循数学逻辑,即使例子的篇章再长,出现的频率再高,例子也只是例子而已,例子的出现只是作为一个论证的过程来论证作者的观点。概括文章主旨,概括的是原文作者的观点。以2008年国考为例:
在古典传统里,和谐的反面是千篇一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以和谐的一个条件是对于多样性的认同。中国人甚至在孔子之前就有了对于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中国古代的音乐艺术很发达,特别是一些中国乐器,像钟、磬、瑟等各种完全不同的乐器按照一定的韵律奏出动听的音乐,但如果只有一种乐器就会非常单调。
对这段文字概括最准确的是:
A 和谐源于中国古典音乐
B差异是和谐的必要条件
C中国人很早产生了和谐观念
D音乐是对和谐的经典认识和体现
整个这个题的原文材料,大段的篇幅都是在论述“音乐”,但“音乐”只是作为一个例子,作为一个举例论证的过程来论证作者的观点“和谐的一个条件是对于多样性的认同”。概括文章主旨,概括的是原文作者的观点。关于例子的概括都是干扰选项。
以2006年江苏省考为例:
德国电脑专家正在开发一种新系统,这种系统能利用视觉、语音和触摸技术收集一个人情绪状态的数据,并做出反应。例如,如果电脑感觉到用户情绪激动,它可能会自动让屏幕色彩变得柔和,关闭背景音乐,放大或缩小图形数据,甚至直接表示歉意:这种系统可在用户与电脑互动时感知他们的情感。
对这段话概括最准确的一句是:
A 新型电脑会收集人情绪状态的数据
B 新型电脑可与用户自由互动
C 新型电脑会感觉到用户情绪激动
D 能够感知用户情绪的新型电脑系统在研发中
整个文段大段篇幅都是在论述“电脑”, “电脑”出现的频率最高,但是“电脑”出现在“例如”之后,“电脑”是作为一个例子出现的,作为一个举例论证的过程来论证“新系统”。A、B、C三个选项都是关于“电脑”的论述,而“电脑”是作为一个例子出现的,概括文章主旨概括的是原文作者的观点,绝对不会是关于例子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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