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2011年11月4日,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意见》要求,突出德在干部考核标准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把德的考核结果体现到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方面。《意见》强调,考核道德品行,主要考核干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
同时,国家公务员局也发布《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宣称“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对全体公务员进行职业道德轮训,并把该培训列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职业道德培训内容涵盖公务员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等内容,且涉及中国古代如何加强“官德”修养,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
二、事件观点
从历史上看,官德水平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政权的兴衰成败。表面上,官德只是官员个人修养层面上的道德问题,实质上更为重要的是公共权力的监督问题,是法治缺位问题。事实上,当下官德不彰,权力失范,其背后是权力制衡机制的严重缺失。正如学者哈耶克所说,“制度决定官员的变形与扭曲”。一个好的制度,可以让无德官员不敢轻易作恶;而一个坏的制度,却能让天使变成魔鬼,将人性的恶无限放大。
作为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理应是道德的楷模,官员的官德理应比一般群众的道德水准更高。官德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官德影响民德,影响社会风气。官德水准提高了,群众的道德水准随之也会提高,社会风气因此得以净化,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因此得以提升。官德良好,社会才能风清气正;反之,上梁不正下梁歪,官德不良,上行下效,殃及整个社会风气。
官德问题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道德形象,官员的道德修养决非官员个人的私事、小事,与党和政府的道德形象密切相关,官员的道德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党和政府的道德形象。
“官德”需要内在的修炼和培养,更需要外在的刚性监督制约机制。良好“官德”的养成,除了各级官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加强自身修养外,更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机制。考核和培训固然重要,但都不是解决官德问题的治本之策。唯有法治和监督,才是解决官德不彰问题的根本之道。
三、总结措施
1、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依法治理
把权力关进笼子,关进法治的笼子,用法治来驯服容易恣意妄为的权力,用法治训诫官员群体恪守官德、遵纪守法,编织一张依法治权的法网。道德和法律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是刚柔相济的有机体,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要有机结合,依法治权和以德治官也要有机结合,不能把法律和道德两者割裂开来。实践证明,法治更能克服人性的弱点和道德的盲区,更具有稳定性、权威性和恒久性。法治兴,则官德兴;法治衰,则官德败。
2、完善各项监督制度,重视各项监督力量
编织一张权力监督的天网,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特别是高度重视媒体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将官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曝光在阳光下,同时监督要见实效,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官员要坚决问责。官员要有敬畏之心,没有监督就很难培养官员的敬畏之心,没有敬畏之心,官员的道德水准就会滑坡,就容易恣意妄为和胡作非为。监督,唯有强有力的监督,才能守护住官德的防线。
官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而是既恪守道德又敬畏法律、接受监督的活生生的好人,是一种既弘扬道德又崇尚法治的好的制度造就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