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人民在不断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在注重生活幸福指数的提高。但是,今年来我国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一直不高,在最新的调查中很多人都没有感到生活幸福。
2010年12月26日,新华社瞭望周刊等一起主办的“2010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颁奖典礼”在长沙举行,20个城市都获得了幸福殊荣。中国幸福感城市中地级以上的有杭州、成都、长沙等城市。
在CCTV2010经济生活大调查中,有八万份的调查问卷,其中44.7%的人感到生活幸福或者很幸福,但是有11.1%的人感觉自己不幸福或者很不幸福,有45%的人对当前的生活状态感到满意,但是这个数据是否准确也成为争议的焦点。
其实一个国家居民的幸福指数并不简单的取决于人均GDP或者人均收入,在一个城市中,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数不仅取决于经济总量和人均经济量,还取决于这个地方的自然环境、居住条件等。
【政策与对策】
国家的一切发展都是为了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1、让民众有尊严的生活是提升民众幸福感的前提。民众的尊严来自于法律的有力保护,来自于平等、公平的社会环境,可以自由而全面地发展。为此,要合理平衡社会财富的分配;要改善地方治理,合理约束公权力,保障司法独立和公平正义。
2、提升民众幸福感政府责无旁贷。无论是从理论研究还是从经验感受出发,民众的幸福程度与政府的治理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只有在一个政治清明、法治进步、经济发展、社区文明和谐的社会中,民众的幸福感才能达到相当的高度。因此,政府工作应该做到以人为本,充分考量到每个人的发展。
3、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特别要解决好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首先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这就要把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优化创业环境,让人民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生活保障。其次要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分好“蛋糕”,努力缩小不同人群的收入差距。三要发挥好社会保障作为“收入分配调节器”和“社会发展稳定器”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切实提高保障水平。
4、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安其居方能乐其业,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让社会更加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