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改善民生作为最突出的“重头戏”,充分反映了“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理念。
如何理解“共同富裕”?
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共同富裕”概念从此广泛传播。邓小平一贯坚持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他坚信共同富裕“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江泽民要求“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胡锦涛更是多次强调“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七一”重要讲话再次作出这一承诺,实际上是我们党对坚持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方向的庄严宣誓。可见,共同富裕已成为我们党坚定不移的目标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来分析,“富裕”反映了社会对财富的拥有,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共同”则反映了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占有方式,是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集中体现。共同富裕作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使生产力的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共同富裕,有先富后富的问题,不可能大家同步富裕;即使大家共同富了,还应是有差别的。既要反对“效率至上主义”、“发展至上主义”,也要反对“公平至上主义”、“平均主义”。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积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
实现共同富裕,面临哪些问题?
邓小平曾经说过,“社会主义的目标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就可能出乱子。”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收入差距亦逐渐扩大。反映收入分配差距的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317到2000年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2007年更达0.48。这个数字不仅比印度、伊朗、波兰这些发展中国家要高,而且高于美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不合理,居民和劳动所得比重持续下降,国家和企业所得比重持续增加。二是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不合理,缺乏调节高收入者的有效手段,同时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使低收入者得不到有力保障。这种状况造成了国内居民消费增长缓慢,与投资和出口相比,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严重不足,难以靠内需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
我们要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但也要认识到共同富裕需要逐步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现阶段推进共同富裕,更多的是针对一部分人民群众还没有富裕起来而言的,是要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而不是要去限制富裕。实现共同富裕,需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解决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现阶段推进共同富裕,一方面要继续让更多的人富裕起来,另一方面要更加重视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
实现共同富裕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发展。共同富裕是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的物质和精神的极大丰富。抛开共同富裕讲生产力发展,会导致两极分化,离开生产力发展讲共同富裕,则会导致共同贫困。实现共同富裕要求更加注重、强调公平,着眼点在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形成分配公平的体制机制。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重庆的做法在2011年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比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培养照顾130万留守儿童、“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国”“民”共进、建设公租房、“三进三同”结穷亲。机关干部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结穷亲”,以困难家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促进共同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事关我们党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加强。我们党执政的任务,不仅包括做大“蛋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且包括分好“蛋糕”,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完成好这两个任务,对于确保党和政权永不变质、确保我们党长期执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