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八: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路径
近年来,我国在改革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方 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社会保障制度也逐步向成熟迈进。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也有许多 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必须进一步完善。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建立覆盖面广、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必须突破体制 障碍,拓展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建立全社会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保障各类劳动者享受 社会保障的权力,迅速扩大社会保险基金规模,尽快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真正建立起 一个“安全网”。另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考虑到人们的现实需要,社会保 障在改革过程中要按照待遇水平划分出不同层次:基本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政府统 一组织;补充保险,在国家政策规范下由企业(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单 位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由劳动者个人自愿参加;商业保险应成为社会保 险的补充,以满足经济条件较好的单位和人群的高层次保障需求。
统一考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就业和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的两个基本问题,二者之间 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从劳动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促进就业的积极 劳动政策与向保障对象提供收入补偿的社会保障政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扩大就业不 仅可以缓解失业压力,也可以增强社会保障的物质力量,不断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又 可以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更宽泛的社会目标与人的全面发展。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管理和监督体系。一方面,加强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统一领导和组织 实施,建立起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的行政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和行政监 督制度。 推动社会保障社会化,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支付体系。 建立多样化的社会保障模式。多样化的社会保障模式由多功能的社会救助体系和包括国家 强制的最低水平的社会保险、由缴费决定或自愿购买的补充保险在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 系构成。
推进农村基本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家庭保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主体地位。要采取政 府积极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养老保险和养老储蓄。要鼓励有条 件的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商业保险。
建立、健全政府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与保障机制。由政府依据国家或地方权力机构颁布的法 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制度、机制,由政府定期定额发放基本生存与发展费用。
扩大筹资渠道,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多元化。即实行以部分积累制为主体,现收现付制和 完全积累制并存,个人账户制、捐赠、发行彩票和可降低管理成本的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相结 合的多种来源渠道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
资料九: 就业状况
2005年1~3月,全国共有110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完成全年500万目标任务的22% ,其中4050人员29万人,完成全年100万目标任务的29%。全国共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32万 人,比上年末增加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与去年底持平。 我国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在短期内不会根本改变,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老工 业基地、困难行业、关闭破产企业、资源枯竭城市及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仍比较突出。下一 步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已经制定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全力以赴完成今年的就业再 就业工作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就业和再就业计划的落实,强化目标责任制和监督机制。
二是进一步抓好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将于二季度开展“政策实效行动”,督促各地 采取整改措施,对政策落实难度大,工作进展较慢的城市进行重点督导。
三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操作办法,同时及早下拨中央财政补助 资金。
四是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制度化、专业 化和社会化建设,将于二季度在全国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
五是组织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做 好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好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 训。
六是积极探索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