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汨罗市人民医院做完手术的某位膀胱结石患者,终究没能将手中的遗书兑换成“必须由院方赔偿三十万元”的现实。手术很简单,当天已完成。但这份遗书却在手术室里被医生捡到了。昨天,澎湃新闻证实了这个黑色幽默故事的真实性。院方表示,觉得惊讶,也觉得心寒。
几乎绝大多数人都在讥笑这位60多岁的患者是“想钱想疯了”,有的建议将他拉进医疗机构的“黑名单”,让他从此有病不得治。这种暴怒的心态,其实与这位患者的恐医心态一样,都是一种心病。
从遗书的内容来看,老人是把后事安排得妥妥的了。“一、如果手术出了意外事故死亡,1.必须由院方最低赔偿三十万元。2.赔偿未到位,尸体坚决不出人民医院大门。二、后事安排:1.不管赔偿多少到位,先抽三万给……剩余的……”很多网友气不打一处来,正是觉得,人家在忙着治病救人,他却在算计着如何坑人。
但事实上,患者显然不是为了拿生命来医院诈几十万钱给子女花的,他的诉求,是建立在“如果手术出了意外事故死亡”的前提之下,终极诉求跟常人无异——活着进来、活着出去。可见,他是带着身病与心病一起进入手术室的。这个心病,便是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
实际上,他的担忧是极其夸大的,这封遗书,所表达的不信任,也随着手术的成功而烟消云散。可悲的是,如果这份遗书不是拉近医患关系的相互理解,反而生出更加对立的仇恨,那么,这个黑色幽默便只有泪水,没有欢笑。
一个“简单的小手术”,能够让一位老人以死的最坏打算去面对,本身就充满了荒诞而又悲情的色彩。如果透过这份遗书,只看到老人的算计、不看到弱者的胆怯,只看到潜在的医闹、不看到潜伏的医疗机构信任危机,那么,所有的讥讽与谩骂都是苍白的,是对医患之间这对苍凉关系的雪上加霜。
真正荒诞的不是这份遗书,而是一些患者宁愿做好“死而后已”的最坏打算、也不愿相信“救死扶伤”的信任尴尬,可见,医与患双方,其实都是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来诊疗的“患者”,社会舆论不应该总是在人性的标准上评判是非与对错。
“遗书老人”的心病,是由医学知识的匮乏、医患沟通不到位以及对医疗机构的信任不足所构成的。老人只是通过一份落入医生手中的遗书,将很多患者同样具有的心病,以荒诞的形式表达了出来。它的“病灶”正是在于,医患之间一旦出现责任认定方面的争议,患者很难找到足以信赖的“裁判”。这是近些年来各种医患冲突都能找到的相同“病灶”。
“医患纠纷”原因很复杂,有医疗机构的原因,也有患者自身的问题,两者之间,缺乏一个权威第三方机构来调合。我国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鉴定等相关条例与办法,由于鉴定机构锁定在医学会组织,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很难体现“第三方”的角色,因而所作鉴定的客观性广受社会质疑。另一方面,医学会在技术鉴定时,大多只分析是否构成事故,不涉及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而司法机关恰恰更需要的是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方过失、以及这种过失行为与患者陈述的人身损害之间的关联度。但事实上,医患冲突中,真正通过司法的正当途径得到调解的案例,在国内的比例相当有限。
在这位老人的遗书中,我们感受到更多的应该是心酸,而不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破口大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