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医疗卫生领域最需要革除的机制性弊病是什么?以药补医!”卫生部部长陈竺5日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强调,“十二五”时期必须理顺补偿机制,全面取消以药补医。
从目前情况看,“以药补医”的政策实际上演变成了过度医疗的“推手”,被称为“万恶之源”。卫生部部长陈竺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的铿锵表态呼应民意、顺应民心,令人拍手称快。
然而,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牵一发而动全局。如果仅靠单项推动,往往会按下葫芦浮起瓢,甚至引发新的矛盾,制度即使建立起来了也难以持久。从2009年医改方案推出至今,虽然各级政府在提高医保覆盖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却少有地方真正做到了破除“以药补医”,便是明证。要全面取消“以药补医”,必须打好“组合拳”。
首先,必须加大对公立医院的公共财政投入。在过往“以药补医”政策下,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在客观上形成了医院“自劳自吃”的收入结构,形成了药品、检查收入与医生收入挂钩的机制。目前,在各级医院的总收入中财政补助只占10%左右,而药品和检查收入占了绝大部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医院及医务人员少了“以药补医”的收入大头,不加大对公立医院的公共财政投入,医院的运行和发展、医务人员的收入都缺乏保障,全面取消“以药补医”也就难以执行到位。
其次,必须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在我国“卖药的比吃药的还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加之监管不到位,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部分厂商利欲熏心,采用违规手段虚报成本、肆意加价等现象严重。近年来国家虽然连续20多次降低药价,但许多企业采取换名、换包装、换成分比例、重新审批等办法避开国家的降价约束。再加上医院主动控制药物成本的动力不足,许多药企采取红包回扣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进入医院。不加大监督,全面取消“以药补医”也就是一句空话。
此外,还必须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保障村医获得合理的收入,确保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不破。
全面取消“以药补医”是非常艰难的工作,其过程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改革会面临重重阻力。但是这硬骨头非啃不可。正如卫生部部长陈竺所说的,“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了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了卫生队伍长远建设,这个机制早晚要改。现在改、彻底改要比将来改、拖泥带水地改要主动得多、有利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