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不断高企的通胀压力,公务员涨工资的呼声不断。日前人社部等有关部门已经着手在北京、云南等地开始调研公务员津补贴情况,并根据调研结果着手起草《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为下一步公务员工资改革作准备。对于那些随意发放公务员津补贴的地方,这无疑是一个坏消息。
就笔者的了解,对很多年轻公务员而言,他们的工资水平确实不高;而且,他们中的相当部分人并没有“肥得流油”的津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在合理的范围内为公务员涨工资,并无不可;真正的问题是,如何确保公务员工资的透明。
从报道中可知,国内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了《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但由于财政限制等种种原因,国家并未就“津补贴”出台统一政策。在此背景下,各地相继自行出台了“津补贴”政策。各种名目不同、数量不等的奖金、补助、津贴、补贴令人眼花缭乱。按照笔者的理解,一定意义上说,人社部此次着手起草的《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是亡羊补牢之举。因为,正像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系副教授孙琳统计的那样: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补贴名目达到300多项,是导致各地公务员工资差异的“罪魁祸首”。
笔者 由此认为,人社部此次起草《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应该在条文制定和现实施行方面,切实起到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作用,而不应该简单地沦为分级别、分地区为公务员涨工资。与此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应该确保过程和结果的透明。从报道中可知,《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中,地区附加津补贴标准将根据不同地方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等差异区别制定。同时,还将考虑对边远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适当增加津补贴类别,并由中央财政负担。这种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差异化策略值得褒扬,但如果不能保证透明,这种差异化很容易异化为变相涨工资。
目前而言,将各地公务员除“津补贴”之外的工资实现完全透明,应该没有障碍,公务员们也不会有大的异议真正的问题在于,差异化的“津补贴”规范,能否在地区差异的区分下“服众”,进而实现完全的透明。一定意义上说,尽可能快地解决这一问题,比大范围内地施行绩效工资改革、进行聘任制改革,更为迫切,也更为重要。当然,《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应该纳入到当前整体的收入分配改革框架内比如,其应该成为推动人社部等部门制定《工资条例》的动力之一。原因很简单,普通劳动者同样需要合理的上涨薪酬,以应对当前不断高企的通胀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