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电力监管年度报告》日前发布,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副主任俞燕山表示,今年部分地区出现的用电紧张状况,最主要的原因是电价形成机制长期得不到理顺。据介绍,当前全国发电装机量充足,但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仍处于历史低位。
炼油企业亏损,是因为价格形成机制的原因,发电企业亏损,也是价格形成机制的原因,价格形成机制俨然成为一些企业亏损的罪魁祸首。
也许,从表面看,炼油企业和发电企业出现的亏损局面,都与上游产品价格不断上涨、成本不断上升,而成品油的出厂价格和上网电价却受到严格控制不无关系,要求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提高成品油的出厂价和上网电价的理由很充足。但是,所谓的价格形成机制,却忽视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那就是成品油销售环节和电力供应环节价格并不合理的问题。
就成品油供应环节而言,中国的油价早就超过了美国等发达国家,而电价也不比发达国家低到哪儿。更重要的,同样的油价和电价,我国的工资收入、人均GDP等却比发达国家要低得多。这样的相对价格,对中国消费者来说,已经是负担十分沉重了。如果再把炼油企业和发电企业的亏损负担转嫁给广大消费者,合理与否,不需要做太多的解释和说明。
不仅如此,无论是炼油企业还是发电企业,特别是发电企业,其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以及高管的年薪、业务招待费、工作经费等,也远高于其他行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部分企业仅员工享受的住房公积金等,就足以与中小企业员工的收入相比。
必须注意,有关方面反复强调的价格形成机制,其出发点都不是“理顺”,而是涨价,只强调上游产品涨价的因素,而只字不提销售环节的利润过高问题。想一想,如果油价和电价真的如有关方面所说的严重不合理,油企和电企为何还有那么高的利润呢?特别是油企,日均利润6亿多,价格形成机制到底不合理在什么地方呢?
也许是为了更好地“配合”有关方面关于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的说法,近一段时间以来,油企和电企相继曝光了一些负面新闻。如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的“天价酒”事件、安徽电力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自驾车”事件和集资建房事件,以及不久前曝光的一些电力企业股权转让和分红事件,如果再加上此前中石油的“天价灯”、“福利房”事件等,也可以让公众更加清晰地看到,所谓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可能并不在外部,而在内部,在于企业内部利益分配和输送环节不合理。如果成品油和电力销售环节能够让渡一些利益给炼油与发电环节,难道还需要消费者来为原油和煤炭价格上涨买单吗?如果油企和电企的管理规范一些、浪费和决策失误等少一些,还会出现这么大的亏损吗?
我们说,价格形成机制是一个系统概念,既包括外部价格的变化,也包括内部利益的分配,既要考虑上游产品价格变化带来的成本变化,也要考虑内部管理水平高低产生的成本变动。如果一味地强调上游产品价格的变化,而忽视内部管理、内部利益分配的问题,是典型的垄断企业特征,而不是市场经济行为。
需要提醒有关行业和企业的是,不要动辄拿价格形成机制为“涨价”说事。更需要提醒有关方面的是,切不可因为炼油环节、发电环节出现了亏损,就迁就垄断企业,出台涨价政策。眼下,价格形势十分严峻,如果油价、电价稍有松动,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引起价格的连锁反应。那么,所有的约谈、处罚等就会前功尽弃。即便价格形势不如此严峻,过度迁就垄断企业,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和其他消费者的伤害也是十分严重的。
价格形成机制需要调整和完善,但决不是有关方面所希望的那样。要调整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首先必须打破垄断,形成完全的市场竞争态势。在此基础上,调整和规范行业和企业内部的利益分配行为,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形成真正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和规范的企业管理机制。只有这样,调整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才有出路,才不会使价格形成机制扭曲和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