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中国将人均年纯收入200元确定为贫困线,2009年这一标准为1196元,24年来增长约5倍;而在此期间,中国GDP由7780亿元增至33万亿元,增长42倍。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沈雯在递交给全国两会的提案中称,太低的贫困线让过亿居民人为“被脱贫”,建议现有贫困线应至少提高一倍至2400元以上。(东方网3月3日)
根据我国2009年新贫困线为人均年纯收入1196元,贫困人口为4300多万,然而,如果按照联合国的“一天收入低于一美元即为贫困人口”的标准,那么,我们的贫困人口应当为1.5亿。两者相差悬殊。
当然,由于实际购买力的差别,我们未必要完全照搬联合国的贫困标准,但有一点可以确认,即便人均年纯收入超过了1196元,以现有的人民币购买力来讲,恐怕仍然属于贫困线以下。更何况,贫困的标准并不能以吃饱饭为标准,人在世界上生存,还要接受教育、有病要治疗,等等,如果连这些也得不到保障,他也仍然属于贫困人口。
标准太低,会让一部分人被“脱贫”。而数字上的“脱贫”容易让决策者产生错误判断,从而减缓扶贫的力度。这就使得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权更加得不到保障,贫富悬殊进一步拉大,社会矛盾冲突加剧。
贫困线标准的“脱贫”,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与时俱进,与物价水平直接挂钩。判断一个人是否贫困,要以他的收入能否保障他最基本的生存为标准,他是否能吃得起饭,是否能接受最起码的教育和医疗。并且,这些标准不能固定不变,而是根据物价水平来确定。最好是建立贫困线标准与物价水平相联系的机制,当物价上涨到一定程度时,自动且及时修改贫困线标准。如此,才能让决策者知道我们贫困人口的准确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
其实,亟待与物价水平相挂钩的,远远不止贫困线标准。例如,目前代表、委员正在热议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1980年我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至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经历过两次调整,从最初的800元提高至2000元。目前,新的标准即将提交人大审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之所以在每年“两会”都会成为热点,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这一标准并没有与物价水平相挂钩,近些年,物价不断地上涨,个人所得税的免税标准也就每年都要拿出来讨论。如果个税能与物价指数联动,也就不必年年拿出来讨论了,这将大大缓解民生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