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一位毕业生悬赏2万元,希望有人帮助他把自己的户口迁往农村老家。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
过去农村孩子考上大学,就意味着吃上了商品粮。他们会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户口从农业户口变为非农业户口。可是,如今大学毕业工作难找,在城市生活成本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希望取得农村户口,因为这样,他们可以得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后,各级地方政府利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存在的问题,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手中征收土地,然后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从事房地产开发,从中获取巨额收益。正是看到了土地经营问题症结所在,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土地作为重要生产资料,通过房地产开发或者出租给工业企业,实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原始积累。在广州、上海、杭州等发达城市的周边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靠土地出租获得丰厚的收入,如果放弃农村户口,那么,就意味着放弃唾手可得的现实利益。正因为如此,一些大学生宁愿放弃自己的学籍,也不愿意放弃可获得的丰厚收益。
大学生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或者将已经取得的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实际上是提醒最高决策者,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刻不容缓。假如继续执行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那么,将会有更多的大学生或者大学毕业生保留农村户口,这对我国城镇化发展极为不利。
笔者建议应该尽快取消城乡二元土地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土地所有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在土地生产资料分配方面出现利益失衡现象。海外一些学者曾经建议中国农村实行彻底的土地私有化,让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现在看来,在城乡人口流动日益密切的大背景下,这样做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笔者的建议是,应当尽快实行土地的国有化,在农村建立土地储备金制度,把那些收为国有的土地实行信托管理,土地信托经营机构获取的信托受益,必须优先用于解决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与此同时,按照户籍登记制度进行土地收益分配,凡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不仅可以享受土地信托受益,而且可以无偿地使用农村土地;凡是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在法定的期限内都可以获得农村集体土地信托受益。只有这样,才能逐步解决城乡土地生产资料分配不均的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打消大学毕业生为了获取土地收益而放弃城市户口的念头。
从身份社会转向契约社会,我们应该打开不同阶层、不同群体自由流动的通道,允许公民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地作出选择。但是,决策者应当看到大学生选择背后深层次的制度原因,从改变不合理的法律制度着手,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步伐,绝对不能采用禁止性的做法,要求大学生或者大学毕业生放弃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