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1月11日《新华每日电讯》)
从总书记的表述来看,如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转型期中国面临的一个重要命题。探寻这一问题的解决之道,要从倾听民意、保障民权、改善民生等多个维度予以综合考量,其落脚点应该是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的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
按照既有的制度设计,这样的机制我们并非没有。大到公检法系统以及作为有益补充的信访制度、各类维权机构,小到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都是调节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冲突的缓冲地带。但是,从运行情况来看,这些制度在一些地方存在“好经被念歪”的现象,有的形同虚设,有的变形走样,导致民众的维权通道不够通畅,往往以普通的维权方式很难实现正当的利益诉求。
正规的维权途径走不通,“非正规”的途径自然会大行其道。不少弱势群体由于缺乏话语权和发声渠道,基本的利益诉求往往难以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面对这样的现实,他们唯有想尽办法拦记者、找媒体、发网帖,犹如买彩票一样期待能“把事情搞大”,最好上升到公共事件的高度,引发大量网友“围观”,进而借助舆论声势向有关部门施压。最直观的例子是农民工讨薪,尽管他们身后有《劳动法》和各级政府部门的三令五申作支持,却常常不得不借助“跳楼秀”“跳桥秀”、拜河神等近乎行为艺术方式吸引眼球,甚至采用一些更极端手段引起轰动,以图引起关注。
“猫鼠游戏”因此上演。面对这些诉诸非正常渠道的维权者,各种五花八门的维稳手段不断挑战着人们的想象极限。每一年,各级政府部门都在维稳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多地曝出不同版本的公民“被精神病”事件;在一些地方,某些职能部门竟然豢养着一群打手性质的保安;北京居然存在过安元鼎这样的专业截访公司……凡此种种,都让原本就不够通畅的维权渠道更加逼仄,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现有的各种“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功能和作用。
从短期效果看,这些“非常手段”看似达到了“维稳”目的,让一些事态平息下去,但如果放在一个更为长远的时间范畴予以考量,这样治标式“维稳”模式势必蓄积大量的社会矛盾。一旦出现某些公共事件,可能会引爆更大的社会危机,导致“越维越不稳”。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才是“维稳”的治本之道,地方政府应该对这一点有清醒的认识。
从这个意义上讲,总书记的讲话实际上给地方官员们上了一堂最好的“维稳课”。不仅阐释了什么是真正的维护社会稳定,还说明了什么样的方式是真正的维稳方式,以及什么是维稳的目的,即“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如果地方政府认真领会总书记讲话精神,应该能意识到,在中央看来,“维权”和“维稳”并非水火不容,而是相辅相成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越健全,维权渠道越是畅通,民众的诉求越能得到及时回应,就越能有尊严地生活,社会也越稳定。
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我们共同见证了太多的公共事件,对社会矛盾多发期的特点也有了一定的认识。2011年刚刚开局,总书记就特别强调“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问题,我们期待各级政府部门能够把总书记的要求贯彻到具体的民生细节,转变思维,以更为科学、理性的手段维护群众权益。这种带有民本情怀和政策暖意的举措才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不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