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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评论:部长“发飙”能否阻止欠薪
http://www.sdgwy.org       2011-01-04      来源:山东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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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工挣钱,天经地义!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你拖欠工资就没有良心,良心何在?!我希望今年不要再出现这个问题。”这是年末岁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年终工作会议上的“发飙”,也是尹蔚民面对全国几十名厅局长的发问。我国农民工大约有1.5亿左右,每年的这个时候总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期。(1月3日中国广播网)


  虽然尹部长的发飙很“给力”,但因工资被拖欠而过不好年的农民工最需要的不是部长的声援,而是劳动保障部门帮助他们讨回血汗钱的实际行动。对黑心老板的道德谴责,远不如实实在在的处罚措施更有效。


  劳动保障部门年年查欠薪,但农民工讨薪事件仍然年年上演。如果监管力度不加强,处罚措施不到位,明年、后年乃至更远的将来,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仍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年都必须面对的难题。


  当然,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都归咎于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管不力也有点不公平。讨薪难有多方面的原因:如一些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因拿不出足够的用工证据而无法通过法律维权。有的虽然手握证据,却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错过了两年的追索劳动报酬的诉讼时效。


  这就需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对农民工的普法力度,让他们知道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出打工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至少也要保留考勤记录或上岗证、工号卡、胸牌、工资单和工资卡(可以查到银行代发工资记录),或者是包工头和厂方打的欠条。一旦遭遇欠薪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免错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不仅外来工流入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相关宣传,农民工输出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也应该主动把给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发放维权手册,让他们人手一本,避免因不懂法而吃亏上当。


  很多时候,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在农民工讨薪问题上并不是不尽力,但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加上黑心老板的故意拖延,致使农民工的讨薪成本大增,必须按规定走完法律程序的劳动保障部门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一旦黑心老板在此期间出逃,农民工想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就很困难了。而这一问题显然不是部长“发飙”就能解决的。一方面需要劳动部门修订相关规定,简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降低农民工的讨薪成本;另一方面也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将“恶意欠薪”入罪,提高黑心老板的违法成本,减少恶意欠薪现象。


  要让讨薪悲剧不再重演,已被事实证明行之有效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必须加快推行和全面落实,由建设领域逐步扩大到其他领域,以便有关部门在查明欠薪事实的同时即可启动先行垫付程序。当然,把拖欠工资问题与相关部门及地方的政绩考核挂钩、农民工讨薪未果由相关部门先行垫付等做法也应该加以考虑。法律法规完善了,有关部门的责任心加强了,尹部长“不要再出现这个(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希望才会真正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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