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反映,往返新老市区间的6路公交车月票对公务员和普通市民实行60元、110元两种价格(6月28日《华商报》)。
铜川市交通局回应说,将于适当的时候取消6路公交月票“双轨制”,保证乘客公平乘车。谢天谢地,这次终于没说“公务员乘车困难”、“工作需要”云云。可实现公平,为什么要等到“适当时候”?
笔者所在的地方,行政机关和财政供养单位人员从年初开始都有了一笔“交通补助费”,每月400~600元。虽看不到文件,但我能想象到,“交通补助费”是为了“解决公职人员交通费用问题”。果真如此,等于没说——哪个人出行没有交通费用问题?然而,事业单位只招录领导干部子女、限价房或经适房定向给公务员购买,都是这么说的——“为解决领导干部子女就业难”、“为解决公务员住房困难”。同顶一片蓝天,生存在一个空间,公务员的困难为什么就显得特别需要优先“解决”呢?这样做,岂不是把公务员默认成特殊阶层了。
当“先天下之优而优”越来越成为权力阶层共同的、根深蒂固的行为理念,当“权为己所用”、“利为己所谋”越来越公然大行其道的时候,权力自肥注定将成为一种必然。至于说乘车优先,还是涨工资、发补贴优先,以及住房、子女就业有特权等,也都注定在这种“必然系列”之中了。笔者只是担心,“公务员优先”一旦成为一种趋势,社会不公也将为一种必然趋势。
趋利避害也好,利为己所谋也罢,尚属正常,但不正常的是,对待这种 “必然”与“趋势”,一些领导机关竟然能听之任之,而不做任何看得见的限制与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