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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泰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http://www.sdgwy.org       2012-06-04      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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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市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8名。其中,泰山区5名,岱岳区10名,新泰市10名,肥城市15名,宁阳县5名,东平县10名,泰山景区3名。报名时不具体到县(市、区)。


  二、选聘条件


  报考我市的考生,除“985”和“211”高校毕业生外,本科毕业生须是泰安生源或具有泰安常住户口,研究生不受泰安生源或户口限制。其他条件需符合《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中的规定。


  咨询电话:0538—6988129。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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