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聊城市公务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2012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经市招录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定于2012年5月8日-9日在聊城人才大厦(东昌东路66号)二楼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进入面试范围考生需提供《2012年聊城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
一、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报到证(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简章》中注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的证明信(证明信中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1日,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两年)。县以下机关工作五年或在公务员岗位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含试用期,公务员自报到之日起至2012年3月1日累计时间为五年或两年)公务员报考的,需提交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县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章)。其中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报考的,还须提交由县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二、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三、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四、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2年3月1日前取得。
五、报考法院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和检察院检察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职位的,资格审查时除携带报考公务员应提交的材料外,还应携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颁发证书的,应当提供司法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简章》中招考职位注明的其他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还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各位考生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聊城市招录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