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简章》规定,笔试结束后,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录用计划,按照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招考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将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工作定于5月2日至3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在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福山区福海路15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二楼)进行。
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户口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或学位)。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4、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福山区纪委法律职位要求报考者是中共党员,请提供所在党支部和党委共同出具的证明信。
上述提交的所有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要提前做好准备。
三、其他事项
1、经资格审查均符合条件的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同时领取面试通知。未按照《招考简章》规定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全市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定于5月19日进行,时间一天。面试地点请于5月17日登录半岛制造业人才网(www.fsrc.gov.cn)查询。
3、公交乘车路线:可乘坐31、301、308、521、526路公交车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站下车。
咨询电话: 0535-6356280
烟台市福山区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