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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烟台芝罘区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http://www.sdgwy.org       2012-04-28      来源: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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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烟台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简章》规定及省市相关要求,现将2012年烟台市芝罘区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面试前资格审查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录用计划,按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招考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须按要求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烟台市芝罘区招考公务员各职位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分数及名单已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烟台市芝罘区招考公务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定于5月4号、5号在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分市场(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北楼五楼,时间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本人需向录用主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户口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或学位)。


  2、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格式见附件一。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上述提交的所有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供有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交费、领取通知书。经审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需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定于5月19日进行,时间一天。面试地点及时间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书。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附件一: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格式

  附件二:2012年烟台芝罘区公务员面试名单


  烟台市芝罘区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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