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滨州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滨州市2011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的规定,共有830名考生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我市将按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401名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2011年7月9日-11日,共分三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安排表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按“时间安排表”中报考部门对应体检时间到市检察院办公大楼(滨州市政大楼南,黄河五路387号。可乘101、102、107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点下车)门前集合。
2.按照《滨州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滨州市2011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规定:“除特殊情况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前不准吃早餐、不准饮水。
4.考生缴体检费290元。(体检费中含早、午餐费,请考生备好零钱) 。
5.考生在体检医院内不得随意走动,在体检的全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有事请告知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543—3162973
附件:1、2011年考录公务员进入体检和考察(考核政审)范围人员名单.xls
2、滨州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公安局 滨州市林业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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