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经省公务员局核准,我市2011年招考公务员(公安人民警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5分。
特此公告
淄博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