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核减阳谷县直参照文秘职位录用计划1个,取消阳谷县直参照(定向考录)普通管理B职位录用计划1个。
特此公告
聊城市招录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