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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烟台市招考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
http://www.sdgwy.org       2010-05-21      来源:山东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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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2010年招考公务员简章》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及监狱等系统招考简章的规定,现将2010年烟台市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面试前资格审查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的组织与分工


(一)2010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和公安(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招考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咨询电话: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0535-6785078。


(二)2010年全市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情况请登陆相关县市区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有关县市区查询网站和咨询电话:


芝罘区:www.zhifu.gov.cn      咨询电话:6225558


莱山区:www.ytlaishan.gov.cn  咨询电话:6891572


牟平区:www.mprsbz.gov.cn     咨询电话:4219156


龙口市:www.lkrc.gov.cn       咨询电话:8528553


莱州市:www.lzrc.gov.cn       咨询电话:2222633


莱阳市:www.lyrc.org          咨询电话:3365512


招远市:www.zhaoyuan.gov.cn   咨询电话:8216837


蓬莱市:www.plrsj.cn          咨询电话:5643526


栖霞市:www.sdqixia.gov.cn    咨询电话:5210043


海阳市:www.hyrsrc.com        咨询电话:3222019


长岛县:www.changdao.gov.cn   咨询电话:3213585


二、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2010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及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确定为45分。


三、资格审查的范围


根据招考简章规定,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通过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查询。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达到市里确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还要根据录用计划,按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招考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市直机关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招考公务员各职位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分数线详见附件一。市直机关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招考公务员各职位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二。


四、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烟台市市直机关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定于5月25日在烟台市人才市场(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莱山区网通公司对面)负一楼人才交流大厅进行,时间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五、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2010年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户口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提交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招考职位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如果报考人员已经通过司法考试但尚未颁发证书,应当提供地市一级司法局的证明材料。


上述提交的所有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要提前做好准备。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监狱(人民警察)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要在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先进行现场目测或身体初检,合格后,再到指定位置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有关事宜请咨询相关招考机关。咨询电话:市公安局6297132;市司法局(监狱)6244730;市检察院3011038。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供有关材料或未进行现场目测(身体初检)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现场目测(身体初检)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的工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三)交费、领取通知书。经审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需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全市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统一定于6月5日进行,时间一天。面试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面试,与面向社会招考同步进行,有关事宜请咨询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789846。


(三)公安(森林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工作,定于6月6日下午进行。测评地点等有关事宜由市公安局届时通知。


附件:


一、2010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招考公务员各职位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分数线


二、2010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招考公务员各职位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名单


三、2010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招考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流程

 

附件: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的分数线、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流程

 

烟台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一○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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